2015年上半年华师人力、企管本科毕业申请通知
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始,我教学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现代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有关毕业申请的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符合毕业申请的条件
(1)拥有完整学籍,没有被开除或勒令退学。
(2)完成规定学制的各学期注册缴费,并缴清其它应缴费用。
(3)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规定的实践课程、毕业论文)的学习,且考试(考核)合格。
(4)已经按照前置学历信息确认要求在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了前置学历信息修改,并经省自考办核查通过(请本科学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和修改)。
二、现场办理毕业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1)办理毕业申请时间:2015年6月15-16日。
(2)办理毕业申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6号东方都会广场A栋(东梯)2楼(电话:87511282、87511283)。
三、毕业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生自行准备,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准考证在上,身份证在下,无须复印背面)。
(2)毕业生登记表(到学校现场打印,学生现场填写相关内容)。
(3)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要求纸面平整,内容清晰(复印件须自行准备好,现场人数较多,无法提供现场复印,请大家谅解)。
四、关于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说明
(1)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尚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专科学校出具的专科在读专业和预计毕业时间(毕业时间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的纸质证明。
(2)待拿到毕业证书后,需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认证,然后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信息,填写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书编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12位在线验证码,提交省自考办核查。
(3)补填前置学历信息不得晚于2015年7月15日,未按时补填的视同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教学点只负责毕业申请登记和材料上报,由市考办对申请毕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学生是否能够毕业,由省考委和主考院校负责审核决定。审核通过的,毕业证书一般将在2015年10月由教学点发放,具体以教学点网站的通知为准。
(2)学生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在现场办理毕业申请时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并按照《办理学历证明须知》(见附件)办理。
附件:办理学历认证须知
广州市信德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点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