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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自考物业管理本科《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01 12:49:19点击量:

本办法仅适用于

物业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

社会考生

 


一、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有关规定

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是物业管理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包括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习并撰写实习报告和参加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考核(面试或笔试)两个部分。

二、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习并撰写实习报告的时间

凡本专业本科学生,在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后,都应当到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参加4-6周的物业管理实务实习,并通过实习单位的鉴定,由实习单位在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登记表上给予评语和盖章。完成物业管理实务实习后,即可撰写实习报告。

二、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时间

每年接受一次申请,时间为9月10-15日。

三、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条件

已取得《物业管理实务》(代号:06569)理论课程的及格成绩

四、具体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程序

1、按时间前往指定地点申请参加考核。

2、到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习(4-6周)。

3、由指定的实习单位在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登记表上给予评语并盖章。

4、按要求将撰写好的实习报告打印装订1份。

5、于11月1日前,到指定地点提交经实习单位评语并盖章的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登记表和打印装订好的实习报告。

6、根据安排参加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考核(第二部分的考核,面试或笔试)。

五、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成绩评定及查询

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最终成绩根据第一部分(实习单位评语和物业管理实务实习报告)的成绩和第二部分(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考核)的成绩综合评定,两部分的成绩都必须在及格以上。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只参加其中一部分考核的,最终考核分数直接计为0分。

六、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未通过的处理方法

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未通过的,可以在下一次的规定申请时间再次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七、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

八、联系人

潘老师(电话:13678938767)。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登记表

附件2:物业管理实务实习报告撰写要求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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