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自考物业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于
物业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
社会考生
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自学考试物业管理专业本科(专业代码:B020222)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判断学生是否具备本科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毕业论文包括选题、撰写、交稿、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环节。
三、毕业论文的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毕业论文考核的社会考生,须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物业管理专业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理论课程笔试和实践课程考核)考试并成绩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的考核。
2、申请与考核时间
毕业论文考核原则上每学年安排一次。每年6月5日至10日接受考核申请,9月15日至20日接受论文交稿,10月中完成毕业论文初次评阅(初次评阅不合格者没有参加下一步论文答辩的资格,可在下一年度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10月底安排初次评阅合格者参加论文答辩。
3、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应在上述规定的截止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毕业论文考核资格审核并填写申请表。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成绩单(事先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上查询并打印)。
(2)考生个人信息简表(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论文选题与撰写要求
只有通过论文考核资格审查,方可进入论文的选题、撰写、交稿、评阅及答辩等环节。写作周期不少于三个月。
1、论文选题
考生应自行确定论文选题。毕业论文选题应切合所报专业的培养目标,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鼓励通过毕业论文探索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方法创新。
2、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撰写应一人一篇。文体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分析报告。正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一般不超过12000字。
(2)考生应在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文本内容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论证严谨、语言通畅,引用规范。同时,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0篇。
(3)毕业论文撰写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禁止抄袭、伪造数据等不端行为。
(4)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按照《附件2-毕业论文样稿和格式要求》执行。
五、终稿提交及答辩
1.考生应在规定的论文交稿截止日之前,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按规定样式装订好的纸质论文终稿一式三份,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查重)报告纸质版作为论文终稿的最后一页进行装订。
(2)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电子文本,及相应的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查重)报告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用U盘提交,打包文件冠以“专业+考号+姓名”的标题)。
(3)提交撰写论文过程的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2.论文终稿和查重报告一经提交,即视为正式交稿。
3.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率(简称“重复率”或“相似度”)不得高于15%。考生应自行在以下指定的官方网站(暂不支持其他网站的论文检测报告)之一进行全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直至参考文献的完整文稿)查重,并下载、打印检测报告:Paperpass网(<span "="">http://www.paperpass.com/)、中国知网。
4.考生正式交稿后,将安排专门教师进行初次评阅,初次评阅合格者(3名评阅教师中的2名给予60分以上),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取得答辩资格。
4.答辩采取面试口答的方式考核。
5.毕业论文成绩实行综合评定制度,由初次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其中答辩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未取得答辩资格或答辩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合格。
六、成绩评定标准
1.评定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优: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格式、字数和参考文献符合要求。答辩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成绩为90-99分。
良: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格式、字数和参考文献符合要求。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80-89分。
中: 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格式、字数和参考文献符合要求。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70-79分。
及格: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文章较有条理,论据基本充足,文字尚通顺,结构基本合理。格式、字数和参考文献符合要求。答辩回答问题基本正确。成绩为60-69分。
不及格: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格式、字数和参考文献不符合要求。凡具有以上情形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成绩为59分以下。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也应判为不及格。另外,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或查重报告中的重复率或相似度超过20%,以及未参加答辩者,成绩皆计为0分。
2.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年度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3.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将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七、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
八、联系人
潘老师(电话:13678938767)。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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